2014-01-08
新版《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新法有以下几大亮点:
1、删去旧法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达到最低限额”以及“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的规定,且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问题。
2、删去旧法中有关“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规定。
3、不再要求公司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投资公司五年内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
总之,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相信会激发新一轮投资创业热情。